•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且听风吟 >> 余杭工商告诉你:“绝对化用语”如何使用才不违反广告法
  • 余杭工商告诉你:“绝对化用语”如何使用才不违反广告法

    iCoA首席特工 逍遥峡谷 发布:2017-10-12 更新:2017-10-12 浏览0条评论
    内容简介

    相关关键词:极限词   工商局   广告法  

    本文链接:https://www.icoa.cn/a/781.html

    本站文章如非注明皆为原创,未经允许禁止转载。如有问题可以给我留言或发邮件。

    法律条文

    2015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简称简《广告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违反此项规定发布广告的,一般情况下,将受到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监管发现

    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我们发现,反映商家违法使用绝对化用语占所有投诉举报的比例一度超过30%,许多商家因此遭到执法部门的处罚,遭受信誉、财产的双重损失。

    为你支招

    那么,怎样使用“绝对化用语”才不违反《广告法》呢?


    首先,我们要明白为什么《广告法》禁止使用绝对化用语。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根本不存在永远不变的事物。所以,任何商品(服务)的优劣都是相对而言的,具有时间的阶段性与区域的局限性。现实生活里,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语言显然违背了事物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影响了受众的判断与选择,不利于公平竞争,故为法律所禁止。因此,法律本意是禁止利用绝对化用语影响受众准确判断与选择。


    其次,了解常见的使用误区。

    1、勿使用真实性无从考证广告语。例如“最先进工艺”、“成长速度最快的企业”无法考证真伪的语句不要使用。

    2、勿使用具体语境下具有贬低他人之嫌的广告语。例如“行业顶尖”、“杭州最好的服务”等贬低同行业竞争对手,易对消费者选择产生误导的广告语不要使用。

    3、勿使用实际意义等同或类同于绝对化用语的词。例如“全国第二”、“顶级配置”、“最新时尚”、“送礼首选”、“完美品质”等等自认为“巧妙”规避了绝对化用语的词但实际意义类同或等同于绝对化用语的广告词不要使用。


    最后,具体哪些“绝对化用语”可以合法使用呢?

    敲黑板!!!以下情形中的“绝对化用语”合法使用一定要最大限度限定适用条件!

    1、形容客观时空。例如“本产品原料来源于我国最大的草原呼伦贝尔天然牧场”、“…超市是本市第一家综合购物中心”、“经…综合测算,…产品为全市2015年线下销量第一”。

    2、客观描述产品认证、许可、获奖等状况或者固定搭配的用语。如“本公司产品生产已获国家…认证,…”、“超级联赛”、“国家标准”、“获得XXX公司评比的2015年最佳家居体验奖”等。

    3、引用行业公认标准。例中某产品的国家标准中“特级”这一等级分类,如经检验确实符合“特级”标准的,可以引用具体的国家标准名,并标注“特级”。

    4、陈述企业内部分级。例如某玩具厂生产了该厂研发的最新一代智能玩具可表述为“截至2016年我厂研发的最新一代智能玩具”。

    5、表达经营理念或目标追求。禁止使用的绝对化用语应是对商品和服务客观状态的陈述,表达未来期许的不构成禁止使用的绝对化用语,如某企业关于“争创世界一流品牌企业”、“以质量第一为宗旨”、“顾客满意是我们最大的心愿”的表述。

    转载自余杭区工商局服务号

    本文链接:https://www.icoa.cn/a/781.html
    关键词: 极限词   工商局   广告法  


    如果您愿意支持本站,欢迎点击打赏哦~



    下一篇:如何查看某个品牌是进口品牌吗?

    上一篇:【广告法那些事】淘宝天猫小二官方解答!


    - 相关文章 -


    13道常见炒菜菜谱 - 2016-06-26

    石家庄调频广播资源一览表 - 2010-01-20

    JOE BOXER 北美潮牌内衣进入中国 - 2016-06-06

    业余羽毛球爱好者应该知道的15条法则 - 2016-05-22

    朋友圈那些阅读量10W+的文章,竟然都是这么起名的……. - 2016-04-07

    传说中的绝版周公解梦全集 - 2011-02-13

    MARVEL漫威官方能力表参考附漫威知名超级英雄能力值 - 2016-03-26

    解决时间同步提示RPC服务器不可用 - 2010-01-14


    - 文章评论 -




    4368

    [由于政策原因,您的留言如果提交成功后,需要审核才能展示,请改天再来查看,请不要重复提交,谢谢支持!]

    - 最新评论[0条评论] -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

    版权所有©逍遥峡谷 - 星际中心超自然局 · 地球总部 | 逍遥峡谷 · 酷品优选
    Copyright©Interstellar Central Occult Agency (I.C.O.A)
    本局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冀公网安备13011102001055号 · 冀ICP备06033848号